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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发布低速无人驾驶管理新规,赋能城市智能转型与产业升级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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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州市低速无人驾驶装备(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该办法为规范低速无人驾驶装备的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指明了实施路径、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激发城市智能治理新动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推动意义。

 

随着低速无人驾驶装备测试与应用需求日益增长,亟须专项政策以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安全风险。在此背景下,滨州市出台《管理办法》,为低速无人驾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管理办法》秉持“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创新突破、示范引领”的原则,立足滨州产业基础,致力于构建覆盖全链条、全场景的低速无人驾驶发展体系。一方面,通过高标准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完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为测试应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深度融合;另一方面,积极开拓“无人驾驶+智慧物流”“无人驾驶+智慧环卫”“无人驾驶+邮政配送”等多元化应用场景,探索成熟可推广的商业化模式,形成具有借鉴意义的“滨州经验”。

《管理办法》创新实施“总量控制+分级管理”的双重管控机制,兼顾行业发展活力与安全风险防控。在管理流程上,建立“县级初审+市级复核”两级审核制度:由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指定部门负责前期材料审核与资格初审,通过后向市级推荐;经市级六部门联合复核通过,方可开展测试与应用,确保准入程序严谨规范。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制,通过公开征集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机构,承担技术检测、数据核验、安全评估及全程运营监管等职责,提升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公正性与效率。

 

《管理办法》明确,低速无人驾驶装备须满足自动驾驶等级、环境感知精度、故障应急响应、数据记录存储等核心技术要求。申请测试与应用时,需提交车辆检测报告、运营方案、安全保障预案等完整材料,确保车辆技术合规、运行安全可控。在运行标准方面,针对物流配送、环卫清扫等不同场景车型,分别明确参照标准、行驶速度、通行路线等具体要求,划定禁止通行区域与禁止行为,实现场景化、精细化管理,在保障低速无人驾驶车辆安全通行的同时,维护整体道路交通秩序。

 

《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壮大滨州低速无人驾驶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助力行业提质增效,为城市智能化转型与产业结构升级提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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